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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灿文化传媒(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玖灿文化传媒被出具警示函,涉未按期披露年中报告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22 12:12:0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蓝鲸新闻11月22日讯,最近,深圳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玖灿文化传媒(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隋强。

  决定书显示,玖灿文化传媒(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当时担任老总隋强未根据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玖灿文化传媒(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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