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根据辽宁证监局发布的公告,东方证券(600958)沈阳南八中路证券营业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该营业部营销活动方案未见审核程序及合规审查记录。另外,该营业部还存在个别电脑未并入监控系统,证券经纪人薪酬分配仅与客户交易量挂钩,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不完善,未保存金融产品推介服务相关资料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