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证监局网站11月17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公布《关于对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 方正证券 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五大问题:向投资者发送知识测评问卷的定论、基金销售业务管理不到位、投顾业务展业不规范、人员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0号)第叁条、第贰十九条第贰款,《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第五十七条第贰款,《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7号)第十四条第壹款、第十五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第九条、第贰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第叁条、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叁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 方正证券 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广东证监局还公布《关于对聂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雷刚采取定性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聂晶作为营业部当时担任责任人,对营业部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聂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雷刚在 方正证券 广州锦御二街证券营业部担任客户经理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的表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贰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壹项和第叁项、第贰十六条第壹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叁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认定雷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读创财经注意到,此次其实其实不是 方正证券 第壹次面临监管挑战。
今年6月, 方正证券 就曾收到上海证交所发出的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涉及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下滑、买入返售资产风险等五大关键问题。
今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官方网站挂出了9张罚单, 方正证券 及相关责任人被“点名”,涉及尽职调查不到位、对外报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许多问题。
2024年, 方正证券 还曾因分析师私自荐股、泄露研报内容等行为被监管责令改正。
据官方网站介绍,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十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在上海证交所上市。
不久前, 方正证券 交出了一份亮丽的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17%;归母净收入37.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31%;扣非净收入37.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91%。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发布之际,近期 方正证券 再遭股东减持。
方正证券 11月4日公告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高于1%股份,以11月4日当日收盘价8.22元/股测算,套现规模或超6.7亿元人民币。
这已是我国信达近三年来第6次计划减持 方正证券 。其中,3次成功实施减持,累积套现超9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