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26 18:53:2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上海证监局】 【光大证券】 【警示函】 【证监会


K图 601788_0


K图 06178_0

  最近,上海证监局发布对 光大证券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上海证监局认为, 光大证券 未对境外子公司相关议案履行公司层面的集体讨论程序、未由合规责任人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0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9号修正)第十九条第贰款的规定。

  上海证监局还认为, 光大证券 未能有效预防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它证券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第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根据《境外办法》第叁十二条、《合规管理办法》第叁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 光大证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上海证监局】  【光大证券】  【警示函】  【证监会】  【东华能源】  【豫能控股】  【董事长】  【监管措施】  【责任人】  【山东玲珑轮胎】  【决定书】  【资产评估】  【生产线】  【光伏玻璃】  【中金财富】  【营业部】  【天原股份】  【投资收益】  【《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