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最近,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两项非法情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来看,经查, 光大证券 存在以下非法情形:一是未对境外子公司相关议案履行公司层面的集体讨论程序、未由合规责任人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0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9号修正,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第十九条第贰款的规定。
二是未能有效预防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它证券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第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根据《境外办法》第叁十二条、《合规管理办法》第叁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 光大证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收到警示函前不久的4月3日, 光大证券 披露了旷日持久、跨度约十年的MPS事件相关进展:其下属公司在英国向MPS原卖方股东追讨6.61亿美元的诉讼,因“欺诈性虚假陈述”的主张与英国法理不相配,被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驳回。这意味着,海外讨债之路暂时陷入僵局。
业绩方面,2025年, 光大证券 实现营业收入108.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06%;归母净收入37.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77%;扣非归母净收入为35.57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8.24%。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信用、经纪及资管业务表现向好,自营投资业务增速放缓则对营业收入构成一定拖累。
2026年第壹季度, 光大证券 实现营业收入30.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10%;归母净收入高达11.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达到42.34%。公司解释称,这主要得益于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稳健增长和公允价值的变动收益。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