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65万元。
宁银消费金融主要非法行为包含:客户授信额度管控不到位、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顾客发放贷款、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数据质量存在缺陷、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当时担任宁银消费金融战略合作部副总经理张洋、当时担任宁银消费金融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郑翔翔给予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宁银消金营业利润分别为0.25亿元、2.64亿元和4.16亿元人民币,净收入分别为0.26亿元、2.02亿元和3.03亿元人民币。
资产质量方面,最近三年宁银消费金融关注类贷款比率分别为 2.10%、0.55%及 1.02%,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56%、1.56%及 1.55%。 逾期贷款方面,最近三年末宁银消金的逾期贷款金额分别为1.92亿、6.83亿及11.42 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