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旭)12月17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诺泰”,以下简称“ 诺泰生物 ”)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规行为,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其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人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880万元。
同日,因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交所下发《纪律处罚决定书》,对 诺泰生物 和赵德中等6人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五年内不接受 诺泰生物 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据《行政处理决定书》,2021年12月, 诺泰生物 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钱财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 诺泰生物 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 诺泰生物 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 诺泰生物 的增资款。 诺泰生物 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造成 诺泰生物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2023年12月12日, 诺泰生物 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亿元人民币,期限6年。 诺泰生物 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前所述, 诺泰生物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诺泰生物 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 诺泰生物 股票已经于2025年7月22日起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诺泰生物 表示,直到今天,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诺泰生物 于2021年在科创板上市,聚焦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及寡核苷酸药物,是一家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产品管线包含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替尔泊肽、醋酸兰瑞肽、磷酸奥司他韦、英克司兰等重磅品种。
近年来, 诺泰生物 业绩实现较快增长。2023年、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16.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分别为58.69%、57.21%;同期归母净收入分别为1.63亿元、4.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分别为26.20%、148.19%。2025年前三季度, 诺泰生物 营业收入为15.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收入4.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