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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长春分行和其分支机构被罚110万,涉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30 18:54:2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蓝鲸新闻12月30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其分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其分支机构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滚动开票虚增存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罚款合计50万元、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 支行罚款30万元、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支行罚款30万元。对梁楹、林志成、孙迪、董鹤翔、孙洪超、张睿齐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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