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8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 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 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相关贷款业务、小微金融服务、贸易金融业务、员工行为和案件风险防控等管理不审慎。
廖凯、袁锦、赵彬、冯春、王盛、陈欣对上述非法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对 邮储银行 四川省 分行罚款160万元;对其辖属 邮储银行 成都市 分行、 邮储银行 成都武侯区支行、 邮储银行 成都高新区支行合计罚款280万元。对廖凯、袁锦、赵彬、冯春、王盛、陈欣警告并合计罚款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