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涉嫌误导性陈述 - 深圳企业亚辉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亚辉龙】涉嫌误导性陈述 - 深圳企业亚辉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7 10:27:3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对 亚辉龙 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侦查。

  据了解,2026年1月7日,深圳 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亚辉龙 )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 亚辉龙 立案侦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条件上依法处理,切实保护市场健康发展。 图片

  同日, 亚辉龙 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亚辉龙 表示,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

   亚辉龙 此次被查与此前披露的公告相关。1月6日晚, 亚辉龙 发布公告称,于近日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通过整合脑机接口技术与临床和市场资源,共同开发脑机接口相关在研产品及推进后续市场拓展及推广。 亚辉龙 同时强调,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上海证交所就紧急向 亚辉龙 发送了问询函,并对 亚辉龙 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交所表示,当前“脑机接口”为市场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披露涉及热点相关信息尤其应当审慎,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对投资者发生误导。

  上海证交所同时强调, 亚辉龙 相关公告对合作方脑机星链技术路径是否包含侵入式的表述前后不一样,也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和后续合作不确定性等投资者关注的关键事项进行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上海证交所认为, 亚辉龙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上海证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自愿信息披露》“二、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最终,上海证交所对 亚辉龙 及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予以监管警示。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