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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信电气】IPO雷达 - 大客户采购份额骤降!朗信电气答复北交所 - 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公司对热门品牌配套较少
【查看信息来源】 2-26 15:00:46 北交所网站显示,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信电气”)于近日披露了其对交易所第贰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应,回应了监管对公司业绩增长连续性、客户合作稳定性、收入可靠性和关联交易公允性等一系列关键问题。
来源:北交所网站
北交所在问询函中直指朗信电气靓丽业绩背后的潜在风险。数据显示,这家主要为 比亚迪 、奇瑞、吉利和北美 新能源 车企等提供电子风扇、电机总成的企业,在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5年1-6月)业绩快速增长。但北交所注意到,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供应份额出现分化,在 比亚迪 和奇瑞汽车的采购占比显现下降趋势尤为明显。
在大客户 比亚迪 处,报告期内朗信电气产品占 比亚迪 同类产品的采购比例从40.01%一路下滑至29.08%。公司在回复中认可了份额被蚕食的事实,表示称自2024年起,受 比亚迪 部分车型零部件采购政策调整的影响,日用友捷开始为 比亚迪 的新车型项目定点配套电子风扇或电机总成。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奇瑞汽车身上,朗信电气的采购占比从66.89%骤降至39.02%,公司解释一是竞争对手进入,另一是自身对捷途等销量快速增长的品牌配套较少。
这时,汽车行业残酷的“年降”压力也在持续吞噬着朗信电气的收益。回复函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年降比例从2.03%一路疯涨至6.32%。公司坦言,汽车行业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在各大车企以价换量的大环境下,年降金额及比例均有一定水平的上涨。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方面,北交所指出,朗信电气与控股股东 银轮股份 及其子公司存在大量关联销售,尤其是通过银轮集团向北美 新能源 车企、蔚来等终端客户的间接销售模式。北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在回复中,朗信电气详细披露了通道业务的运作模式。以与 长安汽车 的通道业务为例,朗信电气将货物运送至寄售仓库,由银轮集团使用其在长安供货商体系内的资质进行结算,银轮集团在其中不对电子风扇产品进行进一步生产加工处理,仅饰演通道角色并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
朗信电气强调,向银轮集团销售的产品价格与非关联方整体不同较小,并列举了具体产品型号的价钱对照。公司测算,若完全根据向无关联第叁方销售价格重新计算,对报告期内各期净收入的影响分别为24.80%、-1.94%、-10.32%和-0.79%,其中2022年影响较大,朗信电气解释为当年净收入水平较低且关联与非关联销售的产品性能不同较大所致。
收入的可靠性和确认识别方面,北交所注意到,朗信电气的销售模式复杂,既有直接销售,也有通过寄售、下线结算等多种模式,其重要关联方银轮集团和客户恒信集团的收入确认单据出具时间与其它客户存在不同。
朗信电气对此解释称,与银轮集团的对账周期跨月是其结算制度和结算习惯所致,而收入确认时间为银轮集团实际领用时间,对账时间不影响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对于恒信集团,由于其采用下线结算模式,需待终端客户奇瑞汽车整车下线并与其对账后,再与发行人结算,因此单据出具时点较晚,但收入确认仍以整车下线时间为准。
存货的可靠性与降价风险方面,北交所指出,报告期内,朗信电气发出商品周转天数逐年增加。朗信电气将此归因于寄售模式收入占比的持续提升,从2022年的36.83%提高至2025年上半年的59.00%。对于因经营陷入停滞而销量大减的哪吒汽车相关业务,公司披露已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因此未形成应收账款,涉及的存货余额也较小,主要为售后备件,经减值测试后未计提降价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朗信电气对实际控制人认定作出紧急更正。在第壹次申报及第壹轮问询时,公司仅认定徐小敏为实际控制人,尽管其子徐铮铮已担任控股股东 银轮股份 副老总多年,并任公司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
在回复文件中,朗信电气第壹次正式将徐铮铮追溯定性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解释,此前仅将徐小敏定性为实际控制人,是基于控股股东 银轮股份 当时的认定口径。2026年2月, 银轮股份 公告追溯认定徐小敏之子徐铮铮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朗信电气因此同步更正。公司表示,自2020年8月起,实际控制人已更改为徐小敏、徐铮铮二人,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将此改动归因于对规则理解不够准确和不够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