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4月2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5年4月1日披露的浙金罚决字〔2025〕5号行政处理信息显示,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浙商银行 )杭州分行因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匿实际贷款金额;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等方面的主要违规犯法行为,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70万元。
同时,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杭州富阳支行客户经理陈高平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中签订空白合同,向保证人隐匿实际贷款金额”受到“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的处罚;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客户经理柴明明因“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受到警告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