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ST海越 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合计罚款金额超1200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忆山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近10个月后,4月15日晚间,* ST海越 发布公告称,已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
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报虚假记载
2024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 ST海越 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最近,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主要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 ST海越 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的组织、指使下,* ST海越 及下属企业通过向供货商预付货款的形式,将公司资金转出,用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为1.77亿元人民币,余额为1.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率分别为5.37%、5.37%;2021年发生额为3.77亿元人民币,余额为7451.5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率分别为11.08%、2.19%。
2022年1—6月发生额为4.13亿元人民币,余额为3.1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率分别为12.5%、9.47%;2022年发生额为6.88亿元人民币,余额为3.5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率分别为20.67%、10.68%。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上述情况,* ST海越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但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二是* ST海越 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造成其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同时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亿元人民币。前述会计过失更正事项主要是由于公司对2022年1—6月的部分贸易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确认相应成本,并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造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亿元人民币,分别占更正前2022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49.33%、50.51%。
合计罚款超1200万元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
(一)对* ST海越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高鑫金控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当时担任公司老总、财务总监,高鑫金控老总、总经理王彬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四)对当时担任公司副老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230万元。
* ST海越 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不过,该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目前仍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造成终止上市的危险。
在同日披露的危险提示公告中,* ST海越 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2023年度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无明确的消除证据,中审众环可能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
* ST海越 主要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和贸易,碳酸锂的生产和加工。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9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0.57%;归母净收入为218.17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94.5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5850户。
截至4月15日收盘,* ST海越 每股报2.12元,月内下跌幅度超33%,最新市值为9.9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