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云南省 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老总李光林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 辽宁省 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 丹东市 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丹东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光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解人的意见。 丹东市 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3月至2023年12月,被告人李光林利用担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老总、 红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老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总、 云南省 烟草专卖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他人在发放贷款、项目开发、职务调整等方面赚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目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