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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金花股份董事长再被处罚并立案,曾多次因信披违规被警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26 19:53:5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金花股份】 【邢雅江】 【净利润】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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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金花股份 ”)老总邢雅江近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披违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同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原因也是信披违规。

  老总再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公告显示,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作为公司老总,未及时将前述事项报告公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23日,才向 金花股份 报告相关事项并对外披露。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认为,邢雅江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壹款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壹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根据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表现,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次对邢雅江立案的原因则是涉嫌 金花股份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非法。对此, 金花股份 表示,本次立案仅针对老总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

  这不是邢雅江第壹次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去年12月21日, 金花股份 就曾公告,公司老总邢雅江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遭立案的原因同样为涉嫌信息披露非法。

  去年靠处置子公司扭亏

  公开资料显示, 金花股份 建立于1996年2月14日,于1997年6月12日登陆上海证交所,主要从事骨科中成药、免疫类药品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含金天格胶囊、金花牌转移因子胶囊、转移因子口服液等。

  业绩方面, 金花股份 2019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55亿元、6.68亿元、5.34亿元、5.79亿元、5.65亿元;归母净收入分别为2590.27万元、3773.80万元、-1816.05万元、3345.95万元、-4289.06万元。

  2024年, 金花股份 业绩实现扭亏,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5%;归属净收入0.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3.96%。而扭亏的原因,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造成收益所致。2024年年报显示, 金花股份 报告期内处置全资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3432.99万元。

  不过,处置子公司造成的 利润无法持续。今年一季度, 金花股份 实现营业总收入1.0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1%;归母净收入121.5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4.93%。

  屡次信披违规遭监管警示

  近年来, 金花股份 负面消息缠身。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 金花股份 就因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隐匿老总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诸多问题,屡次被监管警示。

  2024年6月19日,上海证交所发布《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的决定》(以下简称《通报》),由于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上海证交所对 金花股份 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

  《通报》显示,2024年1月27日, 金花股份 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为-2092.41万元至-1606.67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扣非净收入为709.27万元至922.91万元。

  3月28日, 金花股份 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并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4900万元至-4200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扣非净收入200万元至300万元。4月26日, 金花股份 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收入为-4289.06万元人民币,扣非净收入为300.47万元。

  上海证交所认为, 金花股份 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收入、扣非净收入与预告金额不同幅度分别近105%、58%,影响了投资人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交所决定对 金花股份 及当时担任老总邢雅江、当时担任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韩卓军、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判。

  2024年6月21日, 金花股份 收到了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由于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收入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不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有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 金花股份 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8月24日, 金花股份 发布公告称,经核查举报线索,陕西证监局发现 金花股份 老总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该事项属于应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但 金花股份 直到今天未披露。根据有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 金花股份 及邢雅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披露邢雅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详细情况,说明事件起因、最新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等。

  在监管关注下, 金花股份 才披露了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邢雅江系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经 金花股份 向邢雅江核对,前期因其它人员涉嫌私自刻制与公司无关的其它公司印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向公安机关供述系邢雅江知悉并受其指使,致使邢雅江成为涉案人员。

   金花股份 亦因此受到上海证交所处罚。2024年8月26日,上海证交所指出,公司老总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发生重大影响的事情,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违反了《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此,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决定对 金花股份 及老总邢雅江予以监管警示。

  老总邢雅江此次因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能否详细说明具体涉及哪些股东权益变动行为?是否涉及公司控制权结构变化?管理层如何评估当前信披制度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内部是否建立对老总等高管重大事项的报告机制?后续如何避免类似信披违规事件重演?处置子公司的 利润属于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公司是否有明确的战略规划以提升主要业务竞争力?针对上述问题,5月26日,新京报记者向 金花股份 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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