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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又有券商收-罚单-!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28 22:44:5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营业部】 【证券营业部】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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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因存在向非营销人员下达营销任务、费用管理不规范及不相容岗位部分职责未有效分离等诸多问题,浙江监管局对 光大证券 一营业部和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因存在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的情形,上海证监局对 光大证券 上海一营业部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违规营销等

  一券商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收“罚单”

  5月28日,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对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灯塔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罚单,该营业部存在向非营销人员下达营销任务、费用管理不规范及不相容岗位部分职责未有效分离等诸多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1号,当时有效)第四条第壹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第叁条的规定。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1号,当时有效)第八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第叁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监管局表示,该营业部应当深刻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同时,营业部责任人雷某军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第叁十二条第壹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监管局表示,雷某军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合规风控意识,健全营业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人员管理,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券商营业部屡踩“红线”

  监管重拳出击

  为充分施展自律处罚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以直观形式具象显现自律规范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建立自律处罚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并于近日在行业内通报了首期共四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涉及证券营业部虚构第叁方服务内容、分公司利益冲突防范审查把控不严、财务报销事项管理不规范、廉洁从业考察覆盖不全面等多项违反《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职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的情形。

  今年以来,一些券商营业部触及“红线”,监管重拳出击。今年1月, 光大证券 上海金山区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张某被罚。经查,其在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区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的情形。上海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月,重庆证监局公告一则罚单。公告显示, 华西证券 重庆分公司所辖证券营业部部分员工存在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叁方招揽客户的表现,分公司对所辖证券营业部员工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合规风控把关不严。重庆证监局对 华西证券 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月,粤开证券发布公告称,因上海浦东新区一营业部在直播中存在未按制度审核内容、未记录留存投资建议信息等违规行为,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另外,华兴证券一营业部因员工直播未报备、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建议等合规管控不到位问题被警示,员工陈某被采取警示函措施。

  5月23日,因存在从业人员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的表现, 华西证券 一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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