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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6-11 0:21:1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618】 【直播电商

  6月10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增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建议的条件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建议稿)》(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

  对于《办法》出台的背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责任人表示,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增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施展了积极作用。但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冒牌劣质等乱象也逐渐显现。

  该责任人指出,《办法》的出台,有益于落实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增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办法》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强化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非法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权益,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了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营销。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服务,不得坑骗、诱导消费者。

  三是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对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四是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法》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关具体情形,通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新设处罚条款,一一明确了处罚依据,增加了《办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上述责任人指出,《办法》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它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建议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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