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对陈金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陈金全违法所得约579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2895万元罚款,也就是“没一罚五”,合计罚没约3474万元。
今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对内幕交易的罚没比例明显提高,多数案件采用“没一罚三”标准,部分事情严重案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如“没一罚五”,甚至此前还有“没一罚六”。这一趋势凸显监管对非法行为“零容忍”,通过穿透式追究责任与高额罚没等举措以增强执法威慑力。
内幕交易遭“没一罚五”
经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金全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屡次联络接触。2023年1月5日至9日,陈金全交易相关公司股票。经计算,陈金全共获取利益约579万元。陈金全买入相关公司股票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时间高度吻合,且存在突击买入、集中买入、成交量明显放大等情形,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从内幕信息形成情况来看,2023年1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所涉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贰款第叁项规定的“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发生重要影响”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2年11月13日形成,公开于2023年1月10日。
在听证进程中,陈金全提出交易股票具有正当理由、相关事项不构成内幕信息等申辩意见。经复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陈金全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用。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没收陈金全违法所得约579万元人民币,并处以约2895万元罚款。
监管对内幕交易高压态势不减
监管对内幕交易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通过法律修订、执法实践、技术监控等多维度强化监管。2020年3月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将内幕交易的罚款上限提升至违法所得的10倍。
根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监管职能部门对内幕交易的罚没比例明显提高。今年5月,江苏证监局公布的一则罚单显示,赵某某内幕交易“ 永悦科技 ”,合计避损金额为1124.5万元人民币,被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124.5万元人民币,并罚款6746.95万元人民币,也就是“没一罚六”。
5月15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执法情况综述提到,2024年指导交易所强化股票价格异动监控,精准打击“潜伏”重组股实施内幕交易的不法行为,及时查处35起相关案件;持续加大监测力度,对新型、苗头性非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查办3起利用个股场外期权等衍生品实施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
目前,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在2025 陆家嘴 论坛上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依法从严监管,严厉责罚违法输送利益和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行为,坚决防止“浑水摸鱼”,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