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 (600310)近日披露,公司获悉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司法冻结,涉及资金合计2.29亿元人民币。据了解,上述冻结源于 广西能源 与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之光”)的减资纠纷诉讼案件中,世纪之光向 重庆市 长寿区人民法院(下称“长寿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所致。
此前, 广西能源 在6月11日公告,公司收到世纪之光减资纠纷案的二审败诉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公司需向世纪之光支付出资款及资金占用利息金额合计约1.03亿元人民币。世纪之光随后向法院申请判决执行,法院于6月26日对上市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实施了相应冻结。
在本案中, 广西能源 名下银行存款此前已经被冻结了0.9亿元人民币。此番再度被冻结2.29亿元人民币,累计被冻结3.1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上市公司认为,该逾额冻结行为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依法解除逾额冻结的相关查封措施。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已经打了多年。
早在2022年8月, 广西能源 前身桂东电力(以下统称为 广西能源 )曾披露,世纪之光等就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判令亚派实业向世纪之光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 广西能源 对前述8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诉讼相关费用由二名被告承担,合计诉讼请求标的额为9755.30万元。
2014年8月,亚派实业、中科海通作为发起人设立世纪之光,亚派实业认缴出资金额为1.6亿元人民币。2016年6月,亚派实业与 广西能源 签订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受让亚派实业对世纪之光不高于1.2亿元股权认缴出资额,并履行出资义务。2016年期间, 广西能源 向世纪之光实缴出资合计4000万元。
2018年2月,世纪之光召开股东会决定,由 广西能源 单独减资8000万元。2018年5月,世纪之光完成前述减资事项。上市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2亿元减少至4000万元。
2021年10月,世纪之光宣告破产。该公司认为亚派实业、 广西能源 未按时缴纳出资,损害世纪之光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起诉。
该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判决后,2024年1月,原告世纪之光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提出撤诉申请。但其随后于去年4月再度对 广西能源 及亚派实业提起诉讼。
在新一轮诉讼中,长寿区法院一审判决 广西能源 对世纪之光减资8000万元的表现不发生效力。上市公司需向世纪之光赔偿8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广西能源 随之提起上诉。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超出世纪之光诉讼请求,存在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和程序错误。
不过, 重庆市 第壹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案涉减资行为违法,并无不妥, 广西能源 关于案涉减资行为合法的主张,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并无不妥,本院予以维持。”
二审败诉对 广西能源 业绩有一定影响。据称,公司2024年已对上述诉讼案计提预计负债1.02亿元人民币。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测算,如该判决执行,公司仍需继续计提109.75万元。
在公告中,上市公司表示将积极研判二审判决,并依法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