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税务部门近日公布了一起偷税案:当地一家物业公司在收取了物业管理费、车位租赁费等费用后,总是以“税控系统升级”“财务人员有事外出”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给业主开发票。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公账私存”,利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以不开票、不入账的形式隐匿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超过196万元。在这起案件中,发票饰演了重要角色:正因这家企业我们时常不开发票的表现引起群众不满和举报,最终被依法查处。索要发票,看似一件小事,却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增进税收法治公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等方面施展着大作用。
索要发票可以让消费更放心,减少维护权益的“隐性成本”。平淡日子里,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索要发票被“婉拒”的情景。“开票的人没在”“机器坏了”“不开票了,给您送瓶饮料或打个折吧”等理由已习以为常。时间久了,假如不是为了报销,许多人都选择不开票。这样就失去了可以有效证明责任主体、消费发生时间、消费类型和具体金额等信息的重要凭据,遇到商品有质量问题需要维护权益等情况,很可能发生障碍和不便。
索要发票也是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的重要之举。一些企业通过隐匿未开票收入来偷税,破坏市场秩序,给广大依法诚信纳税企业造成不公。每索要一次发票,就是对涉税犯法行为的一次监督和制约,对诚信纳税企业和法治公平税收环境的一次支持和助力。一些消费者由于屡次被拒开发票,潜意识里觉得开票是个麻烦事。其实,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已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票用票更便捷。购物时扫描商家出具的发票二维码就能实时获取电子发票,自动存入手机或邮箱。消费者要充分运用这种便利,养成索要发票的好习惯。
索要发票要理直气壮,因为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据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据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务必出具。
目前,在赠送饮料等老办法不太好搞的情景下,个别商家开始选择一些新借口拒开发票,好比“消费金额没有达到开票标准”“团购套餐享受优惠价,不能开票”等,消费者务必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被“套路”。不管经营者以何种理由拒开发票,消费者都能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利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电话、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税务机关举报。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无妨从索要发票这个小事做起,在有效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做依法诚信纳税的监督员、国家税收安全的护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