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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涉专网通信案,瑞斯康达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7 21:37:4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瑞斯康达】 【李月杰】 【朱春城】 【专网通信】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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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晚间, 瑞斯康达 (603803)发布公告,2025年7月5日,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 北京市 公安局向阳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朱春城已经被取保候审。此次事件与2023年9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行政处理属于同一事项。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董事会,决定由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老总及总经理职责,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案件详细情况仍待公安机关深入调查。

  2023年9月, 瑞斯康达 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 瑞斯康达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月杰、朱春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瑞斯康达 违法事实如下:

  2018年起, 瑞斯康达 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迅通)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公司的名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货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形式,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 瑞斯康达 “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 瑞斯康达 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上述行为造成 瑞斯康达 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35133.19万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28754.52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人民币,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3.2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2.82%;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8132.96万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22787.67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人民币,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31%。

  2025年一季度, 瑞斯康达 实现收入2.50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1937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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