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间, 瑞斯康达 (603803)发布公告,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告显示,7月5日, 瑞斯康达 收到有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北京市 公安局向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经被取保候审。
瑞斯康达 表示,经与相关部门了解,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2023年9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理系同一事项。
根据公告,鉴于以上情况, 瑞斯康达 于7月7日召开会议通过了议案:因老总兼总经理李月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行相关职责,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其无法履职期间,特指定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老总及总经理职责。
瑞斯康达 2023年9月16日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并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18年起, 瑞斯康达 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蓝迅通”)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称,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并称 瑞斯康达 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该行为造成 瑞斯康达 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35,133.19万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28,754.52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人民币,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3.2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2.82%。
同时,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8,132.96万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22,787.67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人民币,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31%。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经综合考虑前述当事人在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发生进程中起的作用、职务、具体职责及履行职责情况、知情水平等,李月杰、朱春城是 瑞斯康达 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有6名当事人是 瑞斯康达 信息披露违法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据了解,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当时对 瑞斯康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月杰、朱春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对其余6人分别处以5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 瑞斯康达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光网络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建立于1999年,深耕通信行业二十余年,在全光网络、交换路由、云网安融合、无线通信、 边缘计算 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目前, 瑞斯康达 曾就2024年年报中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下滑等财务指标对上海证交所年报问询函进行答复。
数据显示, 瑞斯康达 2024年营业收入13.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99%,净收入约-1.22亿元人民币,连续两年亏损超过1亿元人民币。其中,主要产品传输类设备、宽带网络类设备的收入分别下降17.54%、41.13%,毛利率分别减少9.07个百分点、5.9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