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编制或提供不存在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非法行为。同时,曹娟因对该非法行为担责,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信泰人寿河南公司时隔8个月后第贰次受罚。
2024年11月,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因存在“编制或提供不存在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它利益;坑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等非法行为被罚款68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陈娟、袁祥海分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和2万元。
此前的2024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指出信泰人寿在 股权转让 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而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原老总邹平笙,则被处以撤消任职资格,并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顶格处罚。
官方网站信息显示,信泰人寿建立于2007年,是浙江第壹家民营险企。
据了解,2024年初信泰人寿增资93.73亿元获批, 物产中大 成信泰人寿第壹大股东,持股33%;存款保险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并列第贰,均持股17%,信泰人寿由此变为浙江国资控股企业。
值得强调的是,信泰人寿偿付能力情况不容乐观。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末,信泰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分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分率分别为144%和153%,虽满足监管红线最低要求,但远低于行业均值。数据显示,2024年四季度人身险公司的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和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231.08%和2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