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证监局在2025年7月8日发布的公告, 柳化股份 (600423)因存在多项问题而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具体问题包含会计核算不规范和未履行拟聘任董事、监事和顶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档案查询义务。
经查, 柳化股份 在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对部分应根据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采取了总额法核算,造成相关财务报告中的收入和成本确认不准确。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另外,该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2月期间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亦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柳化股份 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