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晚间, 沈阳化工 公告,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经查明, 沈阳化工 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深交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沈阳化工 股票将自10月9日开市起停牌1天,10月10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将更改为“ST沈化”。
公告显示, 沈阳化工 的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蜡化”)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进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和延迟确认存货的形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上述行为造成 沈阳化工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辽宁证监局拟决定对 沈阳化工 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 沈阳化工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沈阳蜡化当时担任老总、执行董事孙泽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 沈阳化工 当时担任总会计师李忠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 沈阳化工 当时担任董事、沈阳蜡化当时担任总经理杨林和姜立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沈阳蜡化当时担任财务处责任人冷昭甲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