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两月内再收罚单!中宏人寿陕西分公司被罚32万元,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利

【分公司】两月内再收罚单!中宏人寿陕西分公司被罚32万元,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利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0-1 10:30:2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分公司】 【中宏人寿】 【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在9月30日公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及冯泽慧收到了行政处理。

  该公示表显示,由于未根据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它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决定对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罚款32万元;同时对冯泽慧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值得强调的是,就在两个月前,该公司深圳分公司也收到罚单。

  8月1日,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中宏人寿深圳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责任人严毅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国内第壹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由加拿大宏利旗下的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核心成员——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中宏保险建立于1996年11月,现已拥有逾2000名员工和12000名营销员,为280万客户提供精湛的金融保险服务。

  来源:读创财经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分公司】  【中宏人寿】  【行政处罚】  【越亚半导体】  【报告期】  【封装载板】  【毛利率】  【沈阳化工】  【年度报告】  【ST沈化】  【岷山环能】  【IPO】  【控制权】  【对赌协议】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太平财险】  【责任人】  【比特币】  【比特币女厅官】  【启迪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子公司】  【宜昌市】  【债权人】  【五矿证券】  【*ST广道】  【北交所】  【股票上市】  【《行政处罚决定书》】  【造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