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在2025年10月21日发布的公告,哈尔滨华滨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庄正华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次措施的主要因素是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含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无独立、稳定的经营场所、专职人员不足5人、未妥善保存投资决策及其它相关记录、私募基金到期后未及时清算和未及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等。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庄正华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对股权代持行为知情,未能勤勉履行管理职责,因此受到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