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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中体产业 - 因信披违规被天津证监局责令改正,董事长、财务总监等被监管谈话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0-28 20:55:1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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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 中体产业 (600158.SH)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

  根据公告, 中体产业 的关键问题之一在于对关联方中体海盈国际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海盈”)的借款处理不妥。

  经查,2021年, 中体产业 向中体海盈借款1035万元人民币,中体海盈的其它股东未按出资情况同比例提供资金。《决定书》显示,2023年1月, 中体产业 副总经理兼任中体海盈老总,中体海盈成为公司其它关联方。

  然而,截至2024年年报期末,这笔累计本息已达1129.56万元的借款仍未归还,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在2023年及2024年的年报中,均披露“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造成信息披露不准确。

  《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察管理要求》第五条第贰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叁条第壹款规定。

  同时, 中体产业 老总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显示,另一项违规行为涉及 中体产业 子公司中体成都滑翔机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该公司将一笔金额为1028.88万元的房子拆迁款,直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公司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贰十二条第贰款第十二项规定,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当时担任老总王卫东、当时担任总裁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天津证监局决定,对 中体产业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对当时担任及现任主要责任人老总单铁、当时担任老总王卫东、财务总监顾兴全采取监管谈话的监察管理措施,要求其于2025年11月6日携带有效证件到天津证监局接受谈话。

   中体产业 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严格根据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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