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读者 出版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读者传媒 ”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 读者传媒 工资薪酬等事项需经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存在以控股股东审批取代内部决策的情景,独立性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 号)第六十条、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张斌强作为公司老总,梁向阳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 读者传媒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读者传媒 表示,公司及有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增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