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白银有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白银有色 ”,601212.SH)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此前,公司逐渐购买30亿元理财产品,并在六年时间内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及多名责任人此次被监管机构累计处罚880万元。
稍早之前, 白银有色 于今年9月11日在上海证交所官方网站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9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后于10月24日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披露,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 白银有色 逐渐购买30亿元理财产品,2019年上述理财产品未按期收回,至2024年12月收回本金及相关收益。 白银有色 在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其它流动资产部分披露了30亿元理财产品的期初、期末余额。
甘肃证监局指出,针对上述30亿元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白银有色 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具体为: 白银有色 未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规定要求,在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30亿元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
同时,由于 白银有色 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构成信息披露犯法行为。
甘肃证监局决定对 白银有色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2018年10月至2020年7月当时担任公司总经理、老总王普公等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累计480万元。
针对此次行政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白银有色 表示,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的情景,公司不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不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它风险警示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10月28日晚间, 白银有色 发布2025年第叁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5.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亏损2.15亿元人民币。公司同时披露,第叁季度计提存货降价准备,减少当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收入1966.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