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武纪”)发布《关于涉及劳动争议诉讼的公告》。公告称,其收到 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原副总经理梁军就劳动争议对寒武纪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赔 股权激励 损失42.87亿元人民币。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谈及此次诉讼的影响,寒武纪在公告中表示,因回购案件正在等待法院判决,同时本次诉讼尚未开庭,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期后利润影响需待生效裁判结果进一步评估。“将积极应诉、答辩,全力应对离职高管对公司的不妥诉求,全力维护公司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寒武纪被起诉索赔42.87亿元人民币,前CTO在职六年
公告显示,梁军的起诉要求包含三项:一是确认其与寒武纪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是要求寒武纪赔偿 股权激励 损失42.87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依据其间接持有的1152.32万股寒武纪股票(股票代码:688256.SH),按2024年1月2日至起诉时寒武纪股票最高价372元/股计算得出;三是由寒武纪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梁军列举的事实及理由为,其2017年入职寒武纪后担任首席技术官,获得 股权激励 ,寒武纪2020年7月上市后其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22年2月10日,因寒武纪未履行《入职意向书》约定及未根据劳动合约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其被迫解除劳动合约;2024年1月2日股票解禁后,梁军曾提出减持申请,但寒武纪不配合,故提起本次诉讼。
公开资料介绍,梁军曾在华为工作17年,而后于2017年正式加入寒武纪担任CTO,负责 AI芯片 的总体技术和产品研发、研发团队管理等工作,主导完成了MLU100量产、研发7nm制程的思元290,和到思元590芯片研发的跨越。
针对此次诉讼,寒武纪在公告中表示,梁军离职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相关权益来自2019年签署的《持股计划》,对应两家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合计约5.26万元。《持股计划》约定,持股主体在持股权益不得被处罚的期间内离职的,触发回购条件,持有的持股权益应按约定被回购。
据公告介绍,梁军因与寒武纪存在不答应见,于2022年2月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约,彼时处于持有的持股权益不得被处罚期间,其在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及对应的持股权益被要求根据《持股计划》约定转让给指定的 股权激励 相关主体。此前,梁军自寒武纪离职后,寒武纪方面依梁军我签署的《持股计划》执行回购安排,但后者拒绝配合办理回购手续,寒武纪相关主体遂于2023年起诉要求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回购案件目前已开庭审理,正在等待法院判决中。
双方三度对簿公堂,前两次均被驳回
值得强调的是,此前,寒武纪曾回应梁军离职的原因,据了解,寒武纪相关人士称,双方分歧主要聚焦在公司未来发展方面,公司希望“聚焦产品广泛落地和抢抓机遇期,而梁军想在技术方面进行更多投入和钻研”。
此次诉讼也其实不是双方第壹次对簿公堂。公告提到,梁军此前曾就持股权益相关事项提起两起案件,均以败诉结案。具体诉讼请求为,要求确认其签署的员工持股平台天津玄算九号企业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最新一版《合伙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不成立,和要求撤消其签署的员工持股平台北京艾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最新一版《合伙协议书》。
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经审理认为,梁军承认该等文件上的签名均为其我签字,且提出的要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两案均驳回了其请求,裁判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关于梁军在本次诉讼起诉状中提及的《入职意向书》里 股权激励 的约定,生效仲裁判决书认定,不论《入职意向书》自身应作何种解释,双方均可合意进行变更,梁军在签署《持股计划》时已经了解其基本内容,并同意根据该内容来确定自己接受 股权激励 的具体条件,应受其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约束。
寒武纪股票价格今年8月以来走势。
公开资料介绍,寒武纪建立于2016年,专注于 人工智能 芯片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创新,致力于缔造 人工智能 领域的核心处理器芯片。2020年,其正式登陆科创板,发行价为64.39元/股,截至10月31日收盘,寒武纪股票价格已飙升至1375元/股,市值为5798.2亿元人民币。今年8月以来,其股票价格还曾屡次超过茅台成为A股新“股王”。
最近,寒武纪也公布了其今年三季度财报,数据显示,寒武纪第叁季度营业收入为17.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32.52%,归母净收入为5.67亿元人民币,同比扭亏。今年前三季度,寒武纪营业收入46.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86.38%,净收入则为16.0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