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根据上海证交所日前发布的《纪律处罚决定书》, 嘉和美康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46,简称“ 嘉和美康 ”)因信披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判,具体责任人包含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夏军和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任勇。
经查明,2025年4月30日, 嘉和美康 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成本确认存在跨期错报、存货降价准备计提不足,根据自查结果对2022年和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过失进行更正。其中,2022年利润总额调减405.44万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14.81%,净收入调减344.63万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8.46%;2023年利润总额调减1134.78万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169.95%,净收入调减1021.3万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50.35%。
上海证交所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发生重要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人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夏军作为公司主要责任人、信息披露第壹责任人、经营管理具体责任人,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任勇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最终,上海证交所决定对 嘉和美康 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判,并要求公司及其高管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报告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天内提交。
资料显示, 嘉和美康 主营医疗信息化软件、计算机硬件及医疗器械、提供医疗信息化软件开发及维护服务。
根据该公司公布的2025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7%;归母净收入自去年同期亏损4126万元变为亏损1.74亿元人民币,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收入自去年同期亏损4399万元变为亏损1.76亿元人民币,亏损额进一步扩大;经营资金流净额为-1.7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9%。
其中第叁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6.6%;归母净收入自去年同期亏损1379万元变为亏损5728万元人民币,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收入自去年同期亏损1325万元变为亏损5783万元人民币,亏损额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