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武汉 微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微创光电 ”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7月23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微创光电 未在公告中具体说明涉嫌违规的事项细节。仅在公告中表示,立案侦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北京证交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7月17日, 微创光电 股刚刚对北京证交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2024年,包含 创意信息 、 科创信息 、 微创光电 在内的三家上市公司先后发布了涉及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有科技”)、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川综能”)等企业的合约诈骗案。据上述企业公告,武汉、北京、长沙、成都等多地警方已进行立案处理。2024年4月29日, 微创光电 收到武汉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告披露2023年1月, 微创光电 与川综能就“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2亿元;2023年4月,公司与 湖北省 智慧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智慧数字”)就上述项目再次签订了两份《物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7437.95万元人民币,智慧数字销售方为川综能, 微创光电 承担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微创光电 在项目催收回款进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表现,于2024年4月1日向公安局 报案。
北交所在2024年年报问询函中称,截至报告日,对于川综能“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公安机关对该事项已以合同诈骗案立案,目前仍处于侦查阶段。公司经过多方协调后,2025年1月3日 武汉市 公安局经侦支队就案件侦办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 武汉市 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的情景,结合公司对该事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定收回可能性极低,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对于发出商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57,663,347.86元,于2024年结转成本46,343,436.84元。对于剩余发出商品,公司加强了项目现场发出商品的管理,实施了盘点。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对于供货商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事项,公司在2024年与视联动力积极沟通,采购699.05万元的存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支付供货商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余额29,044,280.47元,已通过回函确认。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尽快完成所有预付款项货物的采购和交付。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
北交所要求 微创光电 说明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公安机关查办进展情况、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等;结合发出商品的具体类型、验收条款、结算条款及期后验收情况等,说明发出商品在2024年尚未完全验收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期后采购情况等,说明对视联动力大额预付款项原因及合理性,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北交所还要求该公司说明营业收入下滑及应收账款增长等事项,但后续未披露重大违规处罚记录。
此前,2024年6月3日, 微创光电 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罚的决定。
经查明,2024年4月29日, 微创光电 披露了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公告,对2022年年报、2023年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对2022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调减6,851,504.43元,调减比例为5.35%;对2023年三季报披露的营业收入调减116,264,636.76元,调减比例为72.16%。
微创光电 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了有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老总兼总经理陈军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财务责任人兼董事会秘书王昀作为上市公司财务事项及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 微创光电 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北交所决定给予 微创光电 、陈军、王昀通报批判的纪律处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 微创光电 主要从事以视频为核心的监控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含视频监控全线产品,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城市智能交通、铁路、城市社会治安监控和其它视频监控领域。
财报显示, 微创光电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为2.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86%;归母净收入为411.2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15%;扣非归母净收入为386.9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97%。进入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15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4%;归母净收入自去年同期亏损4363万元变为亏损4050万元;扣非归母净收入自去年同期亏损4363万元变为亏损4051万元人民币,亏损额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