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 (600439)7月25日晚间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河南 瑞贝卡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瑞贝卡 控股”)立案。 瑞贝卡 主要业务为发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被称为“假发第壹股”,今年以来, 瑞贝卡 及实控人等已屡次被监管警示。
“假发大王”被立案侦查
瑞贝卡 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时,公司接到控股股东 瑞贝卡 控股通知, 瑞贝卡 控股于同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立案。
瑞贝卡 表示,立案侦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
瑞贝卡 今年以来被监管屡次“盯上”。
4月28日, 瑞贝卡 披露,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存在多项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引发的钱财占用事项。二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三是公司2023年末存货降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四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证监局表示,郑文青作为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朱建锐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胡丽平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最终决定对河南 瑞贝卡 发制品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将根据下步核查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5月23日, 瑞贝卡 发布整改报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深刻认识到违规事项所涉内部管控在有效执行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行问题已整改完毕,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6月4日, 瑞贝卡 再度公告,公司及公司主要高管再次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经查,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其中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亏损1.18亿元人民币。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司老总兼总经理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财务总监朱建锐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许昌国资拟成为二股东
许昌市 是全球假发之都,也是全球最大的发制品集散地和出口基地,全球每10顶假发就有6顶来自许昌。而作为当地发制品产业的代表, 瑞贝卡 也是率领当地假发产业走向工业化和参与全球产业联动的带头人。
可是 瑞贝卡 这几年的经营业绩着实堪忧。2024年, 瑞贝卡 出现上市以来第壹次亏损,亏损金额达1.18亿元人民币。而在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都保持盈利状态,四季度单季亏损1.28亿元人民币。 瑞贝卡 在年报中作出解释,公司加强了对独立站等 跨境电商 新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销费用较上年度增加62%,使销售占主要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将近30%。
在此环境下,许昌当地国资拟受让 瑞贝卡 部分股权。6月26日晚间, 瑞贝卡 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河南 瑞贝卡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瑞贝卡 控股”)拟向 许昌市 昌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逹商贸”)协议转让7000万股 瑞贝卡 股份,转让价为每股3.096元,资金总额2.17亿元人民币。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28.40%降至22.22%,昌逹商贸则将持有 瑞贝卡 6.18%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贰大股东。本次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交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资料显示,昌逹商贸为 许昌市 金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后者隶属于 许昌市 投资集团,而 许昌市 投资集团则隶属于 许昌市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