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黎友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到行政处理。黎友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3日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并在公告后卖出,获取利益合计7.41万元。
黎友的表现被定性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犯法行为。根据调查结果,湖南证监局决定没收黎友违法所得7.41万元人民币,并处以50万元罚款。黎友需在收四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并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