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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长安银行被罚款40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29 15:27:0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7月29日,据中国人民银行 陕西省 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理信息显示,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长安银行被罚400万元。

  同时,胡某平(当时担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因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表现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荆某莹(当时担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表现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

  7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因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受到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理,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1万元。

  据媒体此前报道,长安银行近年曾屡次被罚。

  2024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 陕西省 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安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54万元罚款。

  2021年长安银行也曾被罚款444万元。

  2021年4月14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披露,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施以八宗行政处理决定,罚款金额合计达444万元。

  其中,长安银行被给予警告,并被罚款420.8万元。包含长安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和部分分支机构责任人等在内的7名相关责任人则被处以不同水平的罚款,罚金合计23.2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从2020年7月份至2021年4月,银保监会网站逐渐披露了20张与长安银行相关的罚单,合计罚金35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银行是由陕西境内 宝鸡市 商业银行、 咸阳市 商业银行、渭南城市信用社、汉中城市信用社和榆林城市信用社五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新设合并方式建立的省级法人商业银行,2009年7月31日开业,总行位于 陕西省 西安市 ,注册金额为75.77亿元人民币。

  2024年,长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94.6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6%,净收入为23.1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9%。截至2024年末,长安银行资产总额为5117.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4%;资产质量方面,长安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3%,拨备覆盖率为168.36%,资本充分率为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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