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22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贷款管理不审慎、项目资本金管控不审慎等。赵加增、郭麦成、李晔对上述非法行为负有责任。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对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罚款200万元;对赵加增、郭麦成、李晔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