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1日讯(记者卢阿峰) 金城医药 (300233.SZ)今日晚间披露的两则公告,为持续一年多的实控人操作证券市场案画上句号。公司老总、实际控制人赵叶青因2017年至2020年期间共同操作公司股票,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实施4年市场禁入;同时,他已辞任老总、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值得注意的是,这场跨越近三年的操作行为最终并未取得任何资本收益,反而以亏损收场。
据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的操作行为其实不是由赵叶青单独完成,而是形成了分工细致的三人链条。在2017年8月18日至2020年2月10日的操作期间,赵叶青作为核心决策者主导操作计划,王震承担主要实施工作,刘峰负责次要执行。三人合计控制并使用了104个证券账户,构成账户组并对“ 金城医药 ”股票展开集中交易。
调查显示,该账户组在操作期间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和“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明显影响了股票价格与成交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数据表明,三人在595个交易日中有502天参与交易,累计竞价买入金额超过21亿元、卖出金额超过18亿元人民币,最高持股占流通股本9.04%。
更典型的是,在214个交易日内存在自买自卖行为,其中有76天账户组对倒交易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部分交易日甚至高达45.65%,交易痕迹极具操作特征。
最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赵叶青、王震、刘峰三人共处以300万元罚款。具体罚款分配为:赵叶青承担150万元人民币,王震承担120万元人民币,刘峰承担30万元。另外,赵叶青被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王震被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前,涉案三人及代理人曾在听证中提出五项申辩理由,包含“无操作主观故意”“无操作客观行为”“陈碧玉账户应剔除”“违法所得计算有误”“量罚不妥”,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核后逐一驳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资金转账凭据、交易设备关联情况、证人证言等证据完全可以证明三人存在共同操作故意;操作行为已实质影响股票价格与交易量;陈碧玉账户由王震控制的证据充分;违法所得计算方式合理,量罚也已综合考虑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最终维持处罚决定。
在监管处罚同步落地的同一天, 金城医药 公告称,赵叶青已辞去公司老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在公告中强调,处罚涉及个人,不影响公司经营层面的正常运转和业务稳定性,也不触及创业板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此次处罚决定书的落地,标志着 金城医药 实控人被调查事件的终结,回溯了整个事件的前后经过,2024年8月15日, 金城医药 第壹次披露赵叶青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2025年3月和10月,两次《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逐渐送达,操作证券市场的调查事实不断清晰。直至12月10日,处罚决定正式出台,整个调查、听证周期历时一年多。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的违法事实中,最令人唏嘘的一点,是实控人赵叶青等人利用104个账户组进行股票操作,最终却以巨亏收场。然而尽管动用了如此庞大的钱财和账户,进行频繁的集中交易和对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测算,账户组不仅没有获取利益,反而实际损失了7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