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退市九有被处罚起因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和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为责令退市九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原老总及实控人李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十年禁入证券市场,且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董事、顶级管理人等职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显示,退市九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件为:2020年,无偿受让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交易金额约6397.3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42.3%,退市九有将该事项记入营业外收入,实质为退市九有关联人李明对公司的无偿赠与,构成关联交易。退市九有未按规定披露该信息,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具体为:因前述事项,湖北九有虚增营业外收入6397.32万元人民币,虚减资本公积6397.32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6397.32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
李明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退市九有老总,组织策划前述事项,其辞去老总职务后仍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等职责,与退市九有相关犯罪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为:退市九有子公司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服务业务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另两家子公司北京博铭锐创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营销业务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退市九有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371.21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29%,虚增利润总额452.91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7%;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1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9.44%,虚增利润总额1199.28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49%; 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4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0.64%,虚增利润总额1783.73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7.61%。
期间,李明为退市九有实控人,使用我和退市九有控股股东银行账户划转涉案资金,同时实际管理北京中广阳等涉案财务作假子公司,组织、指使并参与实施前述案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