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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直播间买食物维权难?新规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设投诉举报渠道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6 18:02:2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 【投诉举报

  南都讯记者黄莉玲近年来,食品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为消费者拓展了选购食品的新渠道。但这时,在大大小小的直播间里,夸大宣传、冒牌劣质、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也是雨后春笋,有的消费者称之为“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 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1月1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 食品安全 专题新闻发布会。

  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食品时,经常面临维护权益难、举证难的问题。《规定》将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对于违反新规的表现,处罚力度如何?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表示,保障消费者权益是新规的主要目标之一,《规定》从维护权益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三个方面构建了全链条保护体系。

  在维护权益渠道建设上,新规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明显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开通便捷的 食品安全 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实时进行监督、方便快捷维护权益。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第壹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解决消费者“维护权益难”的问题。

  在监管支撑方面,新规明确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并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现食品抽检“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同时规定,监管职能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理的电子数据证据,解决了“举证难”的监察管理槽点,为消费者维护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处罚力度上,新规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既明确法律依据,又提高犯罪成本:一是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照 食品安全 法处相应罚款;二是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事情严峻的,处1万至10万元罚款;三是对“店播”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检验资质的,依照 食品安全 法处罚;四是对“店播”未公示许可信息的,依照电子商务法处罚。同时,对直播营销人员违反规定的职务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另外,新规还明确平台根据平台规则,可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登入账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从平台准入层面加大非法成本。

  “上述这些措施既体现了对非法行为的严厉震慑,也通过明确处罚标准,让监管执法有章可循,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直播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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