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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总局修订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1 17:42:5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市场监管】 【经营者】 【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总局

  期货日报网讯(记者肖佳煊)最近,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规章第121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以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更好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办法》的修订实施将有力健全统一权威、科学高效、便民利企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

  《办法》主要包含四方面修订重点。

  一是强化权益保护,推动纠纷化解。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对投诉不予受理的告知、鉴定检测程序、委托调解、调解期限、调解的救济等作了增补更改;新增投诉处理的回访问效要求;新增规定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示,引导经营者通过消费维护权益服务站、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等机制预防和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推动消费环境源头治理。

  二是优化投诉管辖,压实平台责任。针对部分网店身份信息不真实、平台协助解决争议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新增规定平台内经营者未在平台依法公示地址,或通过平台公示的地址无法获得联系的,由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处理投诉,以更好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三是优化举报程序,提高处理效能。完善举报的形式要件,提高举报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新增规定重复举报的不予处理和并案处理机制,优化举报告知程序,提高基层行政效率;删除广告领域的举报移送程序,强化同案管辖;明确统一通过全国12315平台处理,强化 大数据 分析应用。

  四是规制恶意索赔,防止制度滥用。新增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的事实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的不予受理;在立法层面列举判断生活消费期望的考虑因素;明确对讹诈勒索、诈骗赔偿等违法索赔的终止调解,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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