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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因合同内容不规范及研发风险识别不足,津药药业5名现任及前任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8 16:28:5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津药药业】 【天津证监局】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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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 津药药业 (SH600488,股票价格4.27元,市值46.62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合同管理不规范、研发项目风险识别不足等,公司被责令改正,5名现任及前任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这一监管措施再次将公司的合规问题推向公众视野。值得注意的是, 津药药业 近年来业绩持续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收入同比下降62.75%,其中反垄断行政处理等合规成本对利润形成明显拖累。

  天津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 津药药业 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部分外购技术项目采用制式合同,对对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明确,合同内容不规范。二是未能及时识别部分研发项目的终止风险,造成预付款收回不及时。

  根据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十四条第壹款、《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六条第壹款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叁条第四项、第贰十条第壹款的规定。

  责任认定方面, 津药药业 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王福军、张杰及当时担任总经理杨福祯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津药药业 现任老总徐华、总经理李书箱对研发项目风险识别不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 津药药业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徐华、李书箱、王福军、张杰、杨福祯5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及有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方案。

   津药药业 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反思原因,严肃组织开展内部问责,强化内部控制”,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此次监管措施其实不是 津药药业 第壹次因合规问题受到关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净额为-6617万元人民币,其中反垄断行政处理达6919万元。尽管公司在2025年11月的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将持续深化合规管理,完善营销合规体系、反垄断合规体系和法务管理体系建设”,但此次合同管理与研发风险问题的袒露,显示其内控体系仍存在明显短板。

   津药药业 作为以甾体激素、氨基酸原料药及制剂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外购技术和研发投入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若相关环节管理失当,不仅可能造成经济流失,还可能影响产品研发进度和市场竞争力。

  其实, 津药药业 的合规问题也正与业绩下滑形成共振。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24%;归母净收入为695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75%。业绩下滑主因包含集采压价、终端用药需求减少及国际竞争加剧造成销售单价下滑、毛利收缩,而上述高达6919万元的反垄断罚款,进一步加剧了利润承压,使得其扣非后净收入同比下降26.06%。

  资金流状况同样不容乐观。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资金流净额仅333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2.65%,主要是受院端回款周期拉长、市场竞争持续增强等原因影响,销售回款减少且报告期内支付罚款所致。这反映出公司经营性回款能力明显弱化,短时间流动性压力上升。

  在医药行业集采常态化和监管趋严的双重作用下,企业需在合规投入与研发创新之间寻找平衡。 津药药业 当前面临的业绩压力与合规风险叠加,若不能有效提升内控效率、控制合规成本,可能进一步削弱其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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