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1月29日电, 津药药业 (600488.SH)公告,2026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26〕8号)。经查, 津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外购技术项目采用制式合同,对对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明确,合同内容不规范;未能及时识别部分研发项目的终止风险,造成预付款收回不及时。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王福军、张杰及当时担任总经理杨福祯未能勤勉尽责;现任老总徐华、总经理李书箱未能勤勉尽责,对前述第贰项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天津证监局决定对 津药药业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徐华、李书箱、王福军、张杰、杨福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及有关人员应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天津证监局将组织检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