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职能部门严监严管言出必行。据上证报不完全统计,3月以来,联储证券、 东方证券 、国泰 海通证券 等许多家券商共收到17张监管警示函,投行等业务违规问题集中袒露,监管火力持续指向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与合规管理。
投行存量业务被追究责任
3月以来,上海证监局逐渐发出10张警示函,均指向券商投行部门存量业务,显示出监管对历史项目持续追究责任的鲜明态度。
具体来看,联储证券因债券业务违规收到警示函。3月12日,上海证监局发布警示函表示,联储证券作为上实租赁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进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景。一是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二是未能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联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联储证券应引以为戒,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强化业务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合规水平。
东方证券 因历年并购重组项目违规被警示。3月2日,上海证监局表示,东方花旗证券(更名为 东方证券 承销保荐后经吸收合并至 东方证券 )作为 广誉远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中未对销售业务可靠性、销售费用准确性等保持正确的职业怀疑,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意见时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持续督导核查不到位,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国泰海通的警示函则源于原 海通证券 。作为 普利制药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可转债项目的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 在持续督导中核查不到位、执业行为不规范、内控不完善,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其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出具警示函。
另外,中德证券因在 太原重工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公司债券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底稿归档不及时,同样收到警示函。
合规管理问题频繁
除投行业务外,多家券商在合规管理方面也袒露出问题。
3月20日,青岛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决定显示, 国元证券 青岛四流中路证券营业部因未及时向监管职能部门报送内部惩戒信息,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3月13日,浙江证监局指出, 浙商证券 存在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独立、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流程不完善等许多问题,同时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3月6日,江苏证监局对 广发证券 苏州苏州大道东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起因是该营业部对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规范监督不到位,部分无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IB业务并领取奖励,责任人在晨会中公开发表不妥言论,并对基金销售实施短时间激励。
这一从严监管趋势表明,甭管是投行存量业务的“历史旧账”,还是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漏洞,监管职能部门均以“零容忍”态度穿透追究责任。“券商应打破既往不咎的侥幸心理。”一位从事证券合规业务的律师对记者表示,执业质量没有“保质期”,只要存在履职瑕疵,即便时隔数年,监管仍然可以追溯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