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0日讯,不久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主要非法事实为: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未根据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针对这一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分局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22万元。对当时担任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主导工作)的孙吉礼,警告并罚款4万元。
另外,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业务财务资料,被处以罚款17万元。当时担任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营销部责任人的程璐,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