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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巨人网络因历史资产出售信披事项收监管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30 14:51:0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巨人网络】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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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消息, 巨人网络 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2020年一笔历史 股权转让 交易。重庆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进一步强化法规学习和内控管理。该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理,也不涉及公司当前经营。

  相关交易发生于2020年9月, 巨人网络 全资子公司向上海卓闲转让合肥灵犀100%股权。根据公司历史公告,该次出售系公司自2019年以来推进战略改革、聚焦核心赛道的安排。合肥灵犀所从事的棋牌类 网络游戏 与公司重点布局赛道协同性相对较弱,因此被并入资产处置范围。该交易有益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集中投入核心业务。从交易对价看,该次出售价格高于前期投资成本,不存在折价处置情形,定价充分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了解,该 股权转让 协议签署后,上海卓闲受当时客观环境影响,后续融资支付出现困难,公司管理层出于上市公司利益考量提供了个人借款。该借款其实不是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提供。监管职能部门认定上海卓闲支付 股权转让 款的钱财穿透来源于 巨人网络 关联方,借款促进交易完成,被定性为本次交易的共同参与方,因此构成关联交易。监管职能部门认定的关键在于 巨人网络 当时未按规定就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证监局认为该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措施其实不是行政处理,在证券监管措施中属于性质相对较轻、以提醒和督促规范为主的措施。重庆证监局要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和内控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巨人网络 总经理刘伟在接受连线时表示:“这件事袒露出我们当时对相关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够深入,对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够准确,造成相关程序和披露工作存在失误。公司和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意见,后续将进一步强化法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和内控机制,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巨人网络 也在公告中指出,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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