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4月29日讯(记者黄修眉)大型石油化工装备集成服务商 卓然股份 于4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4月28日收到上海证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监察管理工作函》。
该公司于4月28日提交《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因审计委员会3名独董全票反对,年报无法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将依规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后续若无法在相应期限届满前披露,将依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被终止上市。
卓然股份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公告来看,审计委员会3名委员刘妍娜、丁炜超、李森认为,其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后,对公司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部分业务的商业实质等事项存在重大疑虑,无法判断对实控人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对公司造成的危险,并缺乏对年报审计做出判断的第叁方报告等。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上海证交所的要求, 卓然股份 需在收到函件的5个交易日内就相关情况书面进行回复。这亦可能将成为科创板首单因无法按期披露年报触发退市风险的案例。
回溯 卓然股份 历史,2025年12月19日, 卓然股份 公告显示,公司及实控人张锦红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2021年至2024年IPO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张锦红控制的供货商及资金通道方违规调配募集资金,部分流入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张锦红间接控制企业。
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责令改正。张锦红作为老总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收到警示函。
另外,2024年9月4日 卓然股份 共同实控人张新宇亦收到了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张新宇作为公司实控人未能在2023年年底前履行承诺,且履行期满前公司未能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期限延期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壹款所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表现。因此被上海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报,其营业收入为15.6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80%,归母净收入59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55%。但从 卓然股份 过往财务数据来看,其每个报告期的营业收入与净收入情况均波动较大。
截直到今天年1月6日的最新披露, 卓然股份 前十大股东名单仅有其实控人、老总、法定代表人张锦红与共同实控人、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张新宇在列,二人合计持股总股本比例39.40%。
截至4月28日收盘, 卓然股份 报收于9.65元/股,最新总市值22.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