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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最大涉案金额13.7亿元!东华能源未及时披露仲裁事项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27 6:17:2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东华能源】 【警示函】 【涉案金额】 【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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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26日晚, 东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华能源 )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仲裁发生及仲裁后续重大进展,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仲裁相关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经监管调查,2022年5月13日, 东华能源 在中国香港发生仲裁事项,其中最大涉案金额折合约13.70亿元人民币,占 东华能源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2025年5月14日,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判决。2026年1月14日,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 东华能源 8.02亿元财产。2026年1月15日, 东华能源 持有的子公司 东华能源 (张家港) 新材料 有限公司价值8.02亿元的股权被冻结。对于上述仲裁情况, 东华能源 于2026年4月份才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除上市公司违规外,公司老总周一峰、总经理邵晓、董事会秘书陈文辛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同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任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东华能源 、周一峰、邵晓、陈文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晚间,深交所向 东华能源 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顶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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