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6月25日电,海伦司(09869.HK)发布自愿公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海伦司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中文商标“海伦司”“海伦司小酒馆”及“海伦司越大排档”因被第叁方提起无效宣告申请,经国家 知识产权 局裁定无效;深圳海伦司向北京 知识产权 法院提起诉讼并获行政判决撤消该裁定,但第叁方上诉后, 北京市 顶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相关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叁十条,维持无效宣告,撤消一审行政判决,驳回深圳海伦司诉讼请求。背景方面,争议商标用于酒吧服务,第叁方主张其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公司指出“Helen's”系列英文商标自2009年起持续使用,相关注册申请时间早于引证商标,且目前无争议商标仍可正常使用。影响与展望方面,公司评估认为该纠纷对集团整体业务、日常营运及财务情况无重大影响,正寻求法律意见并考虑一切可行措施维护权益,同时将采取预防措施降低运营干扰,并按规就后续重大进展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