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珠海伯嘉投资被出具警示函,涉承诺收益等

【珠海伯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伯嘉投资被出具警示函,涉承诺收益等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3 20:11:5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蓝鲸新闻7月3日讯,最近,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珠海伯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珠海伯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关联方承诺回购的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并在实际运作中根据承诺的最低收益而非投资标的实际经营业绩,向相关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支付了收益。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对珠海伯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珠海伯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证监局】  【警示函】  【监管措施】  【投资者】  【北京奥一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姚一波】  【中国证监会】  【山东国信】  【私募基金】  【青岛证监局】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陈建新】  【北京华创搜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玉花】  【王书红】  【马俊飞】  【非上市公众公司】  【西咸新区农匠优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证监局】  【营业部】  【合规管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证监局】  【湘财证券】  【经纪业务】  【湘财证券广州大道北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